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》《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》《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(试行)》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评议结果,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,拟同意设置江西飞行学院等8所学校。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。
本次拟设置本科高等学校中,1所高校为新设,4所本科高校更名,1所独立学院转设公办本科,2所专科高校升本。具体名单如下: